关于驻澳大利亚使馆馆区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8号)要求,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将继续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
2024年有关项目专栏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公布(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以上项目对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我馆受理首都领地、北领地、西澳州的中国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申请。为做好相关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项目
(一)选拔范围
1.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受理。
(二)时间安排
1. 2024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馆不收取纸质书面申请材料。
2. 4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前,我馆受理材料审核、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4月-5月,专家评审
4. 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三)注意事项
1. 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 高水平项目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6)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前每个子项目分成两种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 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选拔范围
1.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3个月的申请我馆不予受理。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选拔。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仅面向国内高校实施。
5.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澳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馆受理。
(二)时间安排
1.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我馆不收取书面材料。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请关注国家留学网动态。
三、联系方式
1. 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
电子信箱:australia02@lxgz.org.cn
电话:02-62283973
2. 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电话: 010-66093961/3346/3967
电子信箱:yjs@csc.edu.cn
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电话: 010-66093594/3334/3957
电子信箱:gjzz@csc.edu.cn
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67
信息平台使用事宜:
电话: 010-66093975
电子信箱:xxzy@csc.edu.cn
欢迎广大优秀留学人员积极申报。
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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