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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澳大利亚使馆馆区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2022]17号)要求,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将继续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

以上项目对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有关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和要求不同,2022年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公布(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

    我馆教育处受理首都领地、北领地、西澳州的中国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申请。为做好相关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

    (一)选拔范围

    1.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范围与高水平项目要求一致。

    3.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选拔。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受理。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2.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申请学费和奖学金资助,亦可仅申请奖学金资助(不申请学费资助)2023年起,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再面向海外申请人。

    2.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已进入硕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3)申请人虽为硕士一年级,但学制仅一年的。

    4.因疫情原因滞留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

    5.疫情期间,我馆不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6.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相关说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申请,系统一旦关闭,将无法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为避免临近截止日期,系统拥堵,建议申请人掌握时间,早做安排,尽量提前完成申请。

    二、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分为两个渠道: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

    (一)选拔范围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3个月的申请不予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一个意向岗位。

    (二)时间安排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选派办法为准,不再单独发放通知。请关注国家留学网动态(网址:www.csc.edu.cn)。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与我馆教育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

    1. 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

电子邮件:australia@lxgz.org.cn   

电话:02-62283976

    2. 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yjs@csc.edu.cn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yishu@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 xxzy@csc.edu.cn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gjzz@csc.edu.cn

    相关项目专栏链接:http://www.csc.edu.cn/chuguo

   

    欢迎广大优秀留学人员积极申报。

                        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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